新商标法五大亮点

  2014年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商标法,明确了注册商标审理时限,减化注册商标程序,提高了注册效率;针对商标侵权案件中受害人维权成本高、羸了官司赔了钱的现象,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对商标侵权的打击更加严厉,厘清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使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亮点一:新增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内容

  解读:新《商标法》第七条、第十九条等多处提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针对实践中在商标的申请注册和使用环节出现的一些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此次修改商标法进一步完善了这方面的规范,同时,通过对相关条款的修改完善,对这一原则予以细化。

  亮点二:“声音”也可注册商标,企业新增竞争利器

  解读:新《商标法》第八条增加了一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即声音商标。意味着被大家所熟知的“新闻联播”开始曲、腾讯QQ消息提示音等具有显著性的声音标志都可以被注册成商标了,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得到更全面的保护,这无疑对商标注册审查和商标权保护工作是一次新的挑战,也为工商部门在商标保护领域提出了新课题

  亮点三: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严格规制“傍名牌”行为

  解读:新《商标法》第十三、十四、五十八条等条文对驰名商标的使用和保护进行了更全面、明确的规范。事实上,自2001年“驰名商标”作为法律概念写入商标法后,标志着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建立。

  亮点四:商标注册申请允许“一标多类”和“数据电文方式提交”

  解读:新《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即指同一商标图样可以在一个商标注册证上申请指定多个类别,且只收取一件申请费用的申请模式;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即允许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方式向商标主管部门直接提交申请。从“一标一类”到“一标多类”、从“纸质书面提交”到“数据电文提交”的转变,不仅是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而且大大地减少了商标注册费用、减轻企业的负担。

  亮点五:首次明确商标申请和审查时限商标申请时间提速一倍

  解读:新法将商标续展申请由注册有效期满前半年,延长至提前一年,为商标注册人提供更充裕的续展申请时间;首次明确规定商标局审结商标注册的时间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结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宣告无效案件的时间为九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商标异议及异议复审的审结期限为十二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