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武汉人“过早”的时间段里,一碗爽滑筋道、黄而油润、香而鲜美的热干面拉开了武汉人一天生活的序幕。目前,武汉市内的大街小巷分布着数百家热干面馆,而在众多热干面馆中,以“蔡林记”最为知名。20世纪30年代,蔡明纬老人一手创立的“蔡林记”热干面,一经推出后便在武汉家喻户晓。
日前,在武汉市接连上演了多起因“蔡林记”商标所引发的侵权之争及权属之争。
在武汉蔡林记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蔡林记商贸)诉湖北鼎金耀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鼎金耀公司)商标侵权一案悬而未解的情况下,蔡林记商贸又被武汉市蔡林记热干面馆(下称蔡林记面馆)的4名“股东”诉至法院。4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蔡林记商贸与蔡林记面馆间关于“蔡林记”商标的使用权转让无效。日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并未当庭宣判。
侵权纠纷
据了解,热干面由武汉黄陂人蔡明纬首创,其于1945年创建“蔡林记热干面”,因蔡明纬及蔡明经兄弟俩共同经营蔡林记热干面,并且在其面馆门前有两颗苦楝树,二人触景生情——双木为林,预示着吉祥兴旺,遂将面馆命名“蔡林记”。
后来,蔡林记实行公私合营,成立为国有企业蔡林记面馆,而后经历数次变革,因多种原因“蔡林记”日渐衰落。
2008年,蔡林记商贸成立,并取得“蔡林记”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营蔡林记热干面。
2013年,鼎金耀公司成立,蔡明纬的长子蔡汉文参与了鼎金耀公司的经营活动。鼎金耀公司成立后打出了“蔡明纬老蔡林记”招牌,并提出“蔡明纬老蔡林记”头像及文字组合商标及文字“老蔡林记”商标的注册申请。
去年11月,蔡林记商贸发现,鼎金耀公司在武汉市相继开设了数家“蔡明纬风味小吃店”(下统称老蔡林记),并在店铺招牌、店内宣传广告等处使用了“老蔡林记”标识。
蔡林记商贸认为,其系“蔡林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老蔡林记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老蔡林记”标识,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从而认为两者之间存在一定联系,构成对蔡林记商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据此,蔡林记商贸请求法院判令老蔡林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蔡林记商贸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51万元。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目前蔡林记商贸在餐馆等服务上申请注册有包含“蔡林记”“蔡林记创始人”及“蔡林记原磨”在内的25件商标,其中数件“蔡林记”商标系从蔡林记面馆处转让取得。
老蔡林记则认为,其使用的商标是“蔡明纬老蔡林记”文字及图像组合商标,与蔡林记商贸持有的注册商标不同,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任何混淆。
老蔡林记还表示,其目前申请注册有多件“老蔡林记”“蔡明纬老蔡林记”等商标,目前均处在受理审核期间。老蔡林记在餐厅店面招牌、店内设施、餐饮用具等处使用“老蔡林记”字样时,均标注有“TM”标识,以示该商标尚在申请中。老蔡林记认为,其使用自己的商标是合法行为,不构成侵权。
在该案庭审期间,老蔡林记表示,蔡林记面馆的4位“股东”已将该面馆及蔡林记商贸诉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出“蔡林记”商标系蔡林记商贸于2008年非法获得,其应立即停止使用。
据悉,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权属之争
在蔡林记商贸诉老蔡林记商标侵权案件未有结论的情况下,蔡林记面馆的4位“股东”继而以商标使用权转让无效为由,将蔡林记商贸诉至法院,使得围绕着“蔡林记”商标而展开的一系列案件愈发扑朔迷离。
据了解,姚忠堤、张经纬、方艳萍、彭开基(下称4名原告)系蔡林记面馆的“股东”,分别持有热干面馆3.3%的股权。2009年3月2日,蔡林记面馆将其所有的注册号为第1025560号的“蔡林记”注册商标转让给蔡林记商贸。
4名原告诉称,蔡林记面馆未经股东会议同意,擅自与蔡林记商贸签订《商标注册证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内容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此请求法院判令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蔡林记商贸停止使用含“蔡林记”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将“蔡林记”注册商标返还蔡林记面馆,将涉及该字样的注册商标撤销或转让至蔡林记面馆。
蔡林记面馆则辩称,蔡林记面馆与蔡林记商贸于2008年进行的商标转让行为是经面馆内部协商决定的,商标转让合同是在双方共同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履行了各自义务,并就“蔡林记”商标办理了过户手续,没有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此外,蔡林记面馆称,4名原告目前既不是蔡林记面馆的员工,也不是股东,其无权干涉蔡林记面馆的任何经营活动。据悉,2003年5月,由于经营地点拆迁,蔡林记面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经全体职工股东商议后,包括4名原告在内的22人决定退股,并与蔡林记面馆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蔡林记商贸辩称,该公司通过有偿受让方式,依法合规获得“蔡林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蔡林记商贸与4名原告没有任何关系,当初授权申办注册公司及“蔡林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都是同蔡林记面馆法人依法合规进行的,故4名原告所提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有关该案后续进展,我们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