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栏目以“易建联”的商标官司为题做了一期节目。从内容中可以看出,易建联夺回自己的姓名权,维权四年终于成功。
国内一家体育用品公司曾在没有经过易建联授权的情况下,于2003年抢先注册了“易建联YIJIANLIAN”这一商标。随后将这一商标转让给了易建联公司。
3年后的2006年,易建联本人申请拿回自己的姓名权,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查后,以该企业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最终法院判决易建联获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庭长姜颖主讲这期案例,在节目中,易建联公司解释这个商标为:易建联=容易建立联系,并以此为由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此外,上诉过程中,厂商称商标是2003年5月转让,当时易建联没有名气。这个让易建联本人很不爽,他表示,自己1999年开始从事篮球训练,到2003年以前已经陆续参加了很多赛事,并获得了众多荣誉,这些足以证明自己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