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首先体现在受理通知程序上。
2008年之前,商标申请人从提交申请到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平均要花费4到6个月的时间。在2008年底,已经被缩短到1个月;而如果使用1月20日商标局开通的网上申请程序,最快1个星期就能拿到受理通知书。
“对于企业来说,受理通知书的作用有时不亚于商标注册证,因为它是商品进入很多超市的门槛,服装和食品类企业也非常看重它。”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商标代理人戢磊表示,“所以这方面的加速受到了很多企业的欢迎。”
不过虽然受通程序快了,但接下来最受关注的审查程序却没有明显的改变。“审查速度最快的第29(食品)、31(种子饲料)、34(烟)类现在还要花两年,相对比较快的电子芯片类目前公告的是两年半之前申请的,比以前快了半年,但是那些原本就很慢的,比如服装类的商标依然要等3年以上,也就是说现在公告的还是2006年初申请的商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人孙智女士告诉本刊记者。
申请程序变化比较小,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要处理从2001年到2008年申请的所有商标。也就是说,这个程序需要处理存量巨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人乔栩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简单的账:“目前,2008年之前的商标大概有200多万件有待处理,而商标局目前的处理能力是每年70多万件,也就是说,用3年的时间大概能把2008年之前积压的商标处理完。因为商标审查要严格按照时间走,所以我们可以预计从2007年底到2008年初申请的商标会在2010年公告。这意味着到了2010年,商标从申请到公告的时间依然是3年。所以说,这3年(2008年到2010年)对于商标申请程序来说将是一个‘消肿’的过程,速度不会有明显的提升。而2010年以后,也许会有所变化。”
和申请程序紧密相关的异议程序也是变化不明显的程序之一,从提交异议申请到裁定作出,依然需要4年的时间。乔栩特别希望异议程序能再快一些,她说:“异议程序的前提是商标局已经核准公告,判定上没有问题,所以商标本身并没有太大的瑕疵。如果久拖不决的话,对于权利人的权利稳定性会有很大的影响。”
尽管在商标局,大部分程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在商评委,驳回复审程序的加速确实是能真切感受到的。
“我有个客户的商标注册在第33(酒)类,在2008年3月份收到了驳回复审,而让人惊讶的是在同年7、8月份就下了裁定!”孙智谈到。
孙智之所以会惊讶,是因为这个程序在2008年之前需要花费2-3年的时间,而现在最慢也可以控制在一年以内。“我们现在基本可以告诉客户,驳回复审的时间是4-12个月。”集佳法律部主任赵雷告诉本刊记者。
从2年到4个月,驳回复审的案件量也在短期内激增。据集佳的不完全统计,2008年,驳回复审的案件数量占到了该所所有商标非讼案件的30%,比2007年高出许多。但与此同时,赵雷也很开心:“目前驳回复审的案件已经审理到2008年底的申请了,也就是说,驳回复审基本上已经没有多少积压案件,这个趋势非常好。”
加速的背后的问题
2009年3月27日,商标局承诺的三年解决商标积压问题已经过去了一年,尽管商标申请各个环节都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加速,但这背后也有一些问题渐渐浮现。
去年6月到9月,为了解决商标积压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招聘并培训了400名商标审查人员和评审辅助人员。8月31日,他们中的298人进入商标局,成为商标审查人员,而余下的人进入商评委成为评审辅助人员。经过半年的努力,他们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但毕竟对于以应届毕业生为主、没有商标实务经验的新审查员来说,三个月的培训还略显薄弱,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新审查员对于商标审查标准的把握也受到了一些质疑。
1993年就开始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乔栩近几个月就有些郁闷,因为按照以前的经验可以通过的商标申请,在最近总是被驳回,让她对客户打的“保票”有时候变成了“吹牛”。她说:“尽管有审查指南,但是商标审查更多还是依赖审查人的经验,主观性比较强,所以除了培训,也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我已经干了十几年了,现在还是总会遇到让我反复研究的问题,我觉得这些新的审查员应该至少需要一年的锻炼才能有很好的审查能力。”
除了审查能力,有些新审查人员的工作素养也有待加强。一名代理人表示:“有一次,我代理的商标因为审查员的工作失误被驳回,我就打电话与他沟通,根据经验,一般审查员都会在问明情况后让我找该处的处长,然后纠正,发回文。但是这次的审查员就直接让我找处长,说不归他管,我说是你的驳文,应该找你,他就说去找商标局,他不是商标局的人。”
而有些问题还是来自于加速本身。比如“疯狂”加速的驳回复审就致使程序被简化。以前会详细说明的驳回复审裁定书现在变得简洁明了,对于核准给予商标权的裁定只有一句话;而对于不给予核准的商标,裁定书内容相对以前也只是一个摘要,书写简单。尽管很多申请人对于这样的变化意见不大,但还是有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于简单的理由有所抱怨,也对驳回复审的公正性有所质疑。
速度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内部总结和交流变得很困难。例如,以前驳回复审阶段对每个案件都会进行内部讨论,但现在只有疑难案件才会有这种程序。
制度化是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目前加速商标申请、处理商标积压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增加人手、简化程序,对象则是2001年到2008年积压的商标申请。在采访中,很多代理人都对目前的趋势比较看好,但也都认为,如果要从根本上让商标申请的速度加快到让申请人可以接受的程度,还需要更多的制度保证。
“对于商标申请加速,很多人都寄希望于商标法的修改,如果将现在的实质性审查改成相对性审查,将会大大减少申请审查的工作量,而拿到注册证书的时间也就缩短了。”戢磊告诉记者,“不过这一做法是否符合中国国情还值得探讨。”
乔栩就认为,中国商标申请总量很大,而知识产权意识、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备都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准,如果突然取消实审,权利状态也许会变得很混乱。
相比在商标审查标准上进行改变,通过制度约束商标局和商评委是一条更为现实的路径。比如,在商标申请的各个环节规定审限就是一个办法。“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商标局和商评委的审限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商标授权应该是一种行政许可,但是目前商标授权还不受到行政许可法的制约。”赵雷这样评价。
此外,精简商评委和商标局之间的程序也是商标申请加速的方法之一。如异议程序,目前这一程序其实是要求商标局审查自己已经认可了的商标,而且程序一般要持续4年之久,很多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还因为恶意异议而缴纳额外的费用,因此,将异议程序和异议复审程序合一可以成为一个选项。
“我觉得,从申请人入手,减少恶意申请、恶意异议,解放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行政资源,也是让商标申请加速的一个重要方向。”赵雷说。“比如建立异议罚则制度,让恶意异议败诉方有一定的诚信记录,从而减少恶意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