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事业 期待法制保障更有力

  《专利法》颁布实施30年来,特别是2008年第三次修订以来,全省专利工作成效明显,但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亟待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1984年审议通过的《专利法》,分别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进行了3次修订。

  《专利法》实施 30年来、特别是2008年第三次修订以来,我省专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今年4月,全省发明专利累计授权量已达15069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123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19件。 2009年以来,我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55%和6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66%和54%,增速均居全国前列。

  企业逐渐成为发明专利申请的主力军。2013年,全省有3500家企业申请发明专利2.23万件,企业数和专利数分别较上年提高45.8%和83.1%,平均每家企业申请发明专利6.4件,较上年提高1.4件,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日益巩固。

  在专利数量飙升的同时,专利质量日渐受到关注。全国人大《专利法》执法检查组5月底在我省召开座谈会,一份汇报材料显示,专利的质量和效益还不够高,高价值的核心专利不多,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相关调查表明,由于专利行政法缺乏有力的执法手段,专利行政保护手段的实际效果与社会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专利保护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专利权人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专利维权方面仍存在困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在 《专利法》面临的诸多问题中,“保护专利、鼓励创新”始终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难题。省高级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实施以来,全省法院专利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约占知识产权案件的25.4%。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等,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占比达到七成。

  2012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 《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次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已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在推进地方法规建设的同时,我省还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等,扎实推进专利保护工作。为保护专利、鼓励创新,全省法院审判专利案件时,在侵权判定和适用法定赔偿方面,坚持利益平衡原则,注重把握保护专利权与鼓励创新、推进技术进步之间的利益平衡。

  “创新是基础,保护是手段,应用是目的。 ”曾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茂东撰文指出。5月底,全国人大《专利法》执法检查组在皖开展的执法检查,主题是《专利法》如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保障和支撑,重点是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提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奖”,促进了知识产权的的运用和保护,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但一直缺少法律依据,《专利法》应当明确对专利运用奖励的法律保障,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结合审判实践遇到的问题,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建议,应当从立法层面明确专利“生产经营目的”的含义,进一步细化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损失赔偿数额时应考量的因素,明确现有技术的范围界定、现有技术抗辩的使用范围及程序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立法层面填补专利标准化法律制度的空缺,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的审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