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于2013年3月1日发布实施。该标准是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能够有效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以下统称“贯标”),引导和支持企业推行实施国家标准,全面提升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贯标作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服务模式,立足企业需求,培育服务业态,指导企业建立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政府引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应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政策支持方面的主导作用,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企业贯标。
(二)坚持企业主体。企业是实施标准的主体,要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需求,积极支持企业引入标准的科学管理理念,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差异和实际情况,加大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行国家标准的工作力度,分类推进贯标工作,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推动行业深入全面发展。
(四)坚持市场导向。推行第三方认证模式,积极调动企业、服务机构、认证机构三方的积极性,发挥标准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遵循透明、公开、公正等原则,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本年度以启动国家标准推行工作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较为规范的贯标工作体系和市场化的认证服务模式,初步构建满足企业需求的贯标咨询服务体系,着力培养一批业务娴熟的贯标专业人才,认真做好贯标支撑配套工作,重点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贯标,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贯标。
四、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6月底前)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省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实际,加强贯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启动,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报送格式参见附件)。已制定或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的省市应主动做好与国家标准的衔接工作,在报送的工作方案中明确对应的工作措施和详细的进度安排。
(二)会议宣贯动员。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国家标准推行工作启动会议,组织省内各级知识产权政府管理部门、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动员部署国家标准的推行工作,确保相关企业100%宣贯到位和目标任务落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底前)
(三)培训贯标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依托各省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资源,组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贯标企业管理人员、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和考核,培养一批深入了解贯标工作、全面熟悉贯标流程的专业性人才。
(四)引导服务机构参与。出台激励措施,推动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开展贯标工作,辅导企业编制体系文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加强与服务机构的业务沟通,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辅导工作流程。
(五)指导企业贯标。支持企业建立贯标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管理者的贯标领导责任,指导企业对照标准查找不足,落实责任,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六)加强业务交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贯标业务指导,持续关注服务机构的辅导情况和企业贯标工作的进展,建立服务机构与企业的服务对接机制,重大业务问题及时报我局。
(七)推进企业认证。配合我局开展适应第三方认证模式的贯标工作体系建设,并根据地区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引导企业申报认证,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外部评审工作,及时汇总本地区企业完成认证工作的整体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12月底前)
(八)总结分析工作。统计本地区企业和服务机构参与贯标的情况,总结分析国家标准的推行工作,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加强指导。贯标工作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局将加强业务统筹协调,年内组织专家编写国家标准相关培训教材,制定企业、服务机构、认证机构的贯标业务流程指南,建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贯标评价体系等,切实指导各省市知识产权局、企业、服务机构和认证机构开展贯标工作。各省市知识产权局要将标准推行融入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全过程,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相结合,使贯标工作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长效手段。
(二)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应成立国家标准推行实施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会同相关单位及部门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组织机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职责分工,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和相关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服务。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应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和全面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使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标准的内涵和要求,提高企业对贯标工作的认可度;要充分利用服务机构的优势,开展咨询和业务指导,帮助和引导企业有效开展标准化活动。
(四)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各省市知识产权局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推进贯标工作的政策措施,增强贯标工作的政策牵引力;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服务,安排专项经费,落实责任到人,将国家标准推行工作纳入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动态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省(区、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方
案内容参考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