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侵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泸州老窖柒星泉金池酒业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
“我们在2011年2月起就拿到了“礼享”的商标注册证,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3类,即酒类。”案件一方“礼享”商标的持有人,即案件原告田晓明称。而随后在2012年,其发现泸州老窖开始使用“礼享”“新礼享”字样进行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田晓明称,曾以电话、律师函等方式要求泸州老窖方停止使用上述商业标示,但对方仍未停止。
田晓明是郑州礼享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在2011年2月以自然人的身份取得“礼享”的注册商标后,目前正在推出“礼享”定制白酒。
一份2014年5月20日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该案件已经获得立案审理。并将于下月初开庭审理。
“我们要求泸州老窖停止旗下泸州贡“礼享”、“新礼享”产品的宣传、生产、销售行为,并销毁与此有关的产品包装等商业标识。并在其官方网站以及全国性报纸道歉。”田晓明称。
截止发稿前,针对此事件,记者尚未从泸州老窖公司得到回复。不过查阅其官方网站显示,泸州贡的确系泸州老窖旗下品牌,“礼享”“新礼享”字样亦出现在泸州贡产品包装及官方网站产品介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