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QQ”撞上奇瑞“QQ”风波不断

  “QQ”,是汽车品牌?还是即时通信工具?就这一问题,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奇瑞公司)曾多次对簿公堂。因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引发奇瑞公司的争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后,腾讯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裁定。随后,腾讯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并未当庭宣判。

  归属之争

  据了解,该案争议商标为第4665825号“QQ”商标,由腾讯公司于2005年5月提出注册申请,2008年3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2类汽车、车辆内装饰品等商品上。

  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了撤销申请。其认为,腾讯公司在明知奇瑞公司拥有在汽车商品上的“QQ”商标在先权利情况下,仍然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损害了奇瑞公司的在先权利。据此,奇瑞公司请求商评委撤销争议商标,并认定奇瑞公司的引证商标二为驰名商标。

  据悉,该案引证商标一为第3494779号“QQ”商标,由奇瑞公司于2003年3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2类大客车、卡车、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上。经查,腾讯公司在该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出了异议,该商标目前仍处于异议复审程序中。

  引证商标二为第5136735号“QQ”商标,由奇瑞公司于2006年1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2类汽车车座、车轮毂、自行车摩托车等商品上。经查,该商标目前仍处于驳回复审程序中。

  腾讯公司辩称,“QQ”商标是腾讯公司独创并申请在先的商标,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腾讯公司所使用的“QQ”商标已于2009年4月被认定为第38类通讯服务上的驰名商标。奇瑞公司引证的两件商标均不是有效注册的商标,不能作为商标法规定中的引证商标。此外,奇瑞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二在第12类汽车商品上构成驰名商标。

  对此,商评委认为,根据奇瑞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使用在汽车商品上的“QQ”商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争议商标已构成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腾讯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腾讯公司诉称,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其在已有同类商品上艺术字体商标基础上的延续注册,具有正当性。2001年8月,腾讯公司的关联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第12类小型机动车、婴儿车、自行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1977837号“QQ鼠标图形”商标,后该商标转让至腾讯公司名下。该案争议商标系腾讯公司以普通字体的形式在类似群组上再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因此,腾讯公司注册该商标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使用上述商标,不属于“不正当手段”所指情形。奇瑞公司在汽车商品上使用“QQ”商标时,腾讯公司不仅拥有该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且腾讯公司在第38类服务上的“QQ”商标也已经达到驰名程度,因此奇瑞公司使用“QQ”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奇瑞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在争议商标的申请日前,奇瑞公司使用的“QQ”商标已经在汽车商品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此外,在当今社会中,汽车已属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商品,腾讯公司作为我国网络通讯服务领域的知名企业,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公司在此类商品上的“QQ”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事实。因此,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裁定。

  腾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了该案,但并未当庭宣判。

  利益博弈

  据了解,该案并非腾讯公司与奇瑞公司“QQ”之争个案。早在2005年11月,奇瑞公司曾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5005424号“QQ欢欢”商标,而引来腾讯公司的异议。在商评委裁定该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后,腾讯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腾讯公司诉称,“QQ欢欢”商标与其享有的注册在汽车等商品上的第4665825号“QQ”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腾讯公司在第38类服务上的“QQ”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达驰名程度,被异议商标抄袭、摹仿其驰名商标不仅会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还会导致其利益受到损害。据此,腾讯公司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QQ欢欢”商标与第4665825号“QQ”商标的呼叫、含义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虽然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在第38类信息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服务上的“QQ”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构成驰名商标,但无法予以跨类保护。据此,法院一审维持了商评委裁定。

  事实上,双方在“QQ”商标权上的缠斗由来已久,其间曾一度和解,腾讯公司甚至默许奇瑞公司的QQ广告登上其网页。此番再度“开战”,起因为何?

  据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与移动互联网的热潮以及车联网的兴起有关。近两年,移动互联网在手机上的应用快速普及,业界普遍认为,汽车将是下一个移动互联网的应用热点。

  虽然,目前IT行业对汽车行业的渗透还只是影音娱乐和售后服务系统等方面,但随着车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可以预见,未来在汽车前装、后装领域,IT行业都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据悉,在国外,谷歌等IT巨头也通过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开始向汽车领域伸出触角。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车联网技术的兴起,IT行业正开始向汽车等传统制造业渗透,甚至试图在汽车智能化的进程中,与传统车企争夺主控权。

  根据《2014-2018年中国车联网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2018年车联网服务全球市场规模为390亿欧元。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不管是汽车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都愿放手一搏,而腾讯公司与奇瑞公司之间的商标之争,或许正是车联网背后的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