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与中国商标“抢注者”斗争 外企头疼不已

  美国网站刊文称,这些被称作商标“抢注者”的人熟谙中国复杂的商标法规,他们瞄准有价值的外国品牌,在中国将其注册为商标。当国际企业想在中国市场发布产品时,他们往往别无选择,只能要么花大价钱买回商标,要么给产品改名,要么通过漫长繁琐的官司争取商标使用权。

  文章称,目前,澳大利亚著名的葡萄酒品牌“奔富”就陷入了围绕其中文标识的司法纠纷。奔富品牌的拥有者富邑酒业集团近日称,中国有人抢注了“奔富”中文标识。

  富邑酒业的一名发言人通过电邮告诉记者,公司在跟这个人打官司,以“确保这个品牌的完整性得到保护。”

  据率先曝光此事的媒体称,这个人叫李道之,是“有名的商标抢注者”。李道之现为西班牙公民,是一名葡萄酒分销商,去年曾打赢了与一家法国酒商的类似官司。

  有法律专家表示,富邑酒业的诉讼和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其他许多案例应当是一种警诫,提醒外企明白他们如若不了解中国商标法规的话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

  文章称,许多外企措手不及,因为中国商标法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先在中国注册商标成功谁就拥有那个商标的权益。这不同于美国和许多英联邦国家,这些国家遵循普通法系,一个人在注册商标时须表明他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过或计划使用这个标识。

  但企业确有机会挑战已经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办法之一是证明抢注者以敲诈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品牌为目的蓄意取得品牌所有权。另一个办法是证明该品牌在商标被抢注时已经闻名遐迩。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很难说服法庭相信这些。但有法律专家指出,近来中国商标法的修订以及其它因素会有助于改善对外国品牌的商标保护。

  文章称,最近有几起商标案引起广泛关注。

  本月早些时候,中国商人占宝生起诉美国电动车制造商特斯拉(Tesla)非法使用它自己的名字,要求该公司停止在中国的全部汽车销售和营销活动。占宝生向特斯拉索赔2390万元人民币。他说,他在2006年就已申请英文Tesla商标的使用权,打算生产一款以此命名的电动车。北京的一家法院定于8月5日开庭审理此案。

  制药业巨头辉瑞在2000年将“伟哥”推向中国市场之前未注册其中文商标,结果打了11年的商标、专利和3-D商标争夺战。它赢了专利和3-D商标官司,但输了商标官司,因为它拿不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中文“伟哥”早已在中国消费者当中家喻户晓。

  出于类似原因,奢侈品零售商爱马仕和威士忌品牌芝华士未能阻止服装厂商出售以它们的名称标识的产品。

  名人也未能幸免。据报道,广州的一个人拥有加拿大流行歌星贾斯汀·比伯的名字使用权,而德国的菲利普·拉姆和葡萄牙的C罗等世界杯明星被用来促销从鞋子到农药的各种产品。

  两年前,美国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曾起诉一家名为“乔丹体育”的体育用品公司。该公司还用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注册了商标(杰弗里·乔丹和马库斯·乔丹)。

  在中国葡萄酒业迄今为止的最大商标诉讼案中,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在与李道之持续四年的官司中败诉,不得不给它在中国销售的葡萄酒彻底改名。

  今年5月生效的中国商标法最新修订版可能会让外企更容易保护自己的商标。但律师说:“至于能到什么程度,我们也没把握。”

  本特利系统公司(Bentley Systems)的亚洲法律顾问则表示,法律会提供便利,但此类纠纷或将减少的首要原因是,如今外企在中国市场更加游刃有余,“(这些纠纷)有许多都是若干年前开始的,是延续多年的案子。”

  律师还指出,外企现在更明白需要用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顾问称,对许多公司来说,伸张其品牌权益恐怕为时已晚。这些公司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弄清自己的处境,不妨到中国的商标数据库搜索一下。如果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公司将不得不踏上“痛苦的”诉讼道路,一旦败诉将要么花钱买下商标要么改名。

  黄慧敏说,公司应当确保得到恰当建议,充分考虑到其长远内的经营战略,比如公司品牌将来要进入哪些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