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企业发展壮大的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商标,基于商标的重要性,很多企业努力把自己的商标打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商标律师认为企业对商标的重视,显示了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
当然,某些不法贩子总希望靠投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商标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不法分子特别爱搭著名商标的便车,谋取非法利益。商标律师就“清风”侵权案件谈谈其中涉及的商标问题。
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而假冒注册商标罪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不算低,不过总有人铤而走险。被侵权的商标大多数为驰名商标、知名商标,近来,“清风”就被侵权了。
就在这个月,台州电视台播报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案件。2012年2月开始,被告人王某利用租用的厂房,创办纸巾加工厂。在未取得“清风”商标注册权人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购置机器、原纸、塑料外包装和纸箱等生产清风牌无筒卷纸和抽纸,并以每箱105余元的价格向外销售。2013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在王某厂房当场抓获王某,并查获未销售的“清风”牌无筒卷纸901包,清风牌抽纸222箱,经过鉴定,认定查获的纸巾非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额共计96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罚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从重处罚的界线为: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本案中,王某的非法经营额已经达到了九十多万元,所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6年到7年最为可能。
良好的经济秩序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遵从法律,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商标律师认为,法律是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