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传禁用 “驰名商标”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新《商标法》)正式施行,其中增加了禁止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的规定。

  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若违反此规定,则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新《商标法》已实施半月有余,目前家居市场上是否还有商家依然把“驰名商标”当作宣传噱头呢?是否还有打着“驰名商标”招牌的商品在售?近日,记者实地走访了京城几家家居卖场。

  市场走访

  “驰名商标”字样或撤或遮

  上周,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知名家具建材卖场。卖场内各商家的户外广告、店内的易拉宝、条幅等宣传标语上,已经看不到关于“驰名商标”的内容。

  “我们的易拉宝是近期重新赶制出来的。”华日家具的销售人员说,企业原来的宣传板上,“中国驰名商标”的标志与“中国环境标志”通常是并列印刷在一起的,现在只剩下后者了。

  在某卖场的五金涂料超市里,记者注意到,在华润漆的宣传彩页上,有一块用白胶布贴上的小“补丁”,而在这块“补丁”的左侧,并排显示的是中国环境十环认证标 志。“5月1日起,国家不允许使用驰名商标的标志。”店内的导购员解释说,“因为新版彩页还没来得及补充,所以只能将所有宣传彩页上的驰名商标标志遮盖起 来。”

  销售人员不忘口头宣传

  “我们这个品牌是‘中国驰名商标’,质量肯定是有保证的。”某橱柜品牌的销售员在介绍产品的时候,仍不忘宣传他们所持有的“中国驰名商标”。在走访中,这样的介绍不止出现一次。而像“我们家是‘中国驰名商标’,只不过现在国家都不让使用了,不只我们一家。”这样的说明也很多,而接着这一说明的是关于品牌其它认证资质的介绍。

  宣传材料成“死角”

  针对新《商标法》的新规定,家居卖场制定了新的规范。“在新《商标法》正式施行之前,我们就已经要求商户,从5月1日起,禁止在促销广告、彩页、商品及其包 装上印有“驰名商标”字样。”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总经理尹勃表示,作为家居领域的流通渠道,卖场会配合执行国家的法律规定。

  走访中,记者发现,展厅中摆放出来的宣传资料、易拉宝、条幅或贴在产品上的宣传内容,大多不见“驰名商标”字眼,然而,一些非公开摆放的宣传材料则成为“死 角”。记者在卖场中发现,几家家居企业在给消费者发放注明有其是“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手册,或是在宣传彩页上写有其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认 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内容。

  “‘驰名商标’的产品质量应该更过硬吧?”一位消费者这样解读“驰名商标”。

  长期以来,市场经营者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使用在产品上或宣传活动中,借助“驰名商标”判断产品质量,从而实施购买行为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但事实上,“驰名商标”只是一个法律符号。据法律人士介绍,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最早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对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在其未注册的地区或领域提供特殊的保护,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

  认定驰名商标的立法目的是消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并不能说明商品的质量胜过同类商品,与品牌美誉无关,只不过是在翻译时用了“驰名”这个词表达其普遍性意义,因此驰名商标并不是一个荣誉称号。

  然而,由于市场对“驰名商标”广告效应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驰名商标”被误用、被误读的问题。

  “驰名商标”将回归法律本位

  对企业来说,申请驰名商标认证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对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 商品或服务,可实现商标的跨类保护,全面保护在先注册的、具有一定社会认知度的知名商标不受跨类侵权。连“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 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近年来,一些企业通过伪造子虚乌有的侵权者,主动申请虚假诉讼的方式来获得法院对其驰名商标的 认定,进而将其作为宣传手段,违背了驰名商标的本旨。”工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新《商标法》增加对“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旨在将“驰名商标”回归为一种法律符号。

  此外,“驰名商标”采取个案认定原则,也就是说,“驰名商标”并非终身标签,随着时间和各 种情况的变化会发生改变。举例来说,几年前通过具体案件认证并公布的“驰名商标”品牌,可能如今已日薄西山,若此时再发生个案认证,则它不太可能被认定为 驰名商标。这也是此次新《商标法》规定禁止企业宣传“驰名商标”的原因。

  业内声音

  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对企业影响不大

  脱去“驰名商标”这层曾经“显得”很华丽的外衣,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各企业似乎少了一把“品牌宣传神器”,这对企业是否会产生影响?

  “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认证这件事本身并没有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家具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只是过去大家都在用这个做宣传,消费者虽然误解但也认可,“既然我们也有驰名商标,为什么不能说出来呢?如今法律要求不让用了,那就不用了,也没有太大影响。”

  “如果仅靠一个‘驰名商标’的外包装或称号去做企业,那么这也不是一个好的企业。”北京百强新家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弘毅表示,新法的规定对已拥有驰名商标认 定的他们并没有影响,“事实上,面对如今日益泛滥的各种荣誉称号、奖项的评定,消费者和企业都有些麻木了。”他认为,消费者看重的是产品本身,满足消费者 的需求才是企业真正要去关注的。

  天坛家具经理助理兼战略发展部部长于鹏飞也认为,对于没有知名度的家居品牌而言,即使贴有驰名商标标签也没有什么意义,而对于有知名度的品牌,即使没有驰名商标也一样能凭借品牌口碑和产品质量站稳脚跟。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秦占学表示,禁止家居企业以驰名商标做宣传,可弱化其商业价值,让“驰名商标”真正回归认定和保护的本质。具体到建材家具业 这个高参与度、低关注度的行业,企业要想做到真正的驰名或著名,靠的是企业对品牌的打造和长期的口碑积累,此外还需要进行一些专业性的标准化评估来保证。